第一章 发展战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的要求,紧贴州情局情,聚焦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贵州省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和打造黎从榕“桥头堡”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优化服务,为多彩贵州、锦绣黔东南现代化建设团结奋斗、续建新功。
第二章 组织架构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成立,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等18个内设机构、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等7个派出机构,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党委纪检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企业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督察内审科、组织人事科、考核考评科、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派出机构: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
事业单位: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和州委、州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8.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9.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10.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2.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3.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4.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党委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级税务局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直接管理的县级税务局共17个:凯里市税务局、黄平县税务局、施秉县税务局、三穗县税务局、镇远县税务局、岑巩县税务局、天柱县税务局、锦屏县税务局、剑河县税务局、台江县税务局、黎平县税务局、榕江县税务局、从江县税务局、雷山县税务局、麻江县税务局、丹寨县税务局、黔东南高新区税务局、
县级税务局下设税务分局共71个。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研究拟定本地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本级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办理出口退税事项。
8.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9.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0.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1.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2.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3.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重点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始终树牢“税收事业是党的事业”“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念,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政治机关持续建强。
◆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创新理论的精髓要义和深刻内涵,州局党委班子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走流程”活动44次、现场解决问题49个。立足岗位作贡献212次,选树青年榜样(典型)93人、学习身边榜样197次,建言献策201次、收集意见建议709条。全年未发生“低级红”“高级黑”事件。
◆党建引领作用凸显。全州税务系统认真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中心组“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第一任务”,运用“多彩黔税·走好第一方阵”支部工作法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树牢干部职工宪法、公民、公务员意识和党员意识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督查审计、财务监督、风险防控、综合督查、自我革命”7个依法履职习惯基本形成。
◆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以“黔税先锋”“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税”“贵人服务·黔诚税悦”“平安黔税”四大品牌支撑税务模范政治机关建设,持续扩围党建联盟“朋友圈”,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全州税务系统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实现全覆盖,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21个党支部获评“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14个党支部获评“五星级党支部”。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持续完善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制度,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制发县(市、区)局“一把手”监督事项清单,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监督执纪从严从实。深入落实“1+7”“1+6”制度体系,压实党支部第一线、第一时间监督管理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格局。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全州税务系统多次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组织观看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持续强化以案示警。开展家属廉洁座谈会、送达廉洁家书以及家访活动,更好发挥家属助廉作用。积极开展谈心谈话、下发纪检建议书、制发节前廉政提醒信息,为全州税务干部定制严防酒驾醉驾手机彩铃,常态化加强警示教育和正风肃纪。
◇守正创新税收征管改革
◆以数治税进程有新进展。稳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推广扩围纳税人61402户、占比96.9%,纯数电纳税人52883户、占比86.44%。优化“一厅集成”智慧办税厅,荣获2022年贵州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三等奖”。
◆税收治理能力有新提升。创新完善税务登记率、准期申报率、税款入库率等“十三率”征管质量专项考核指标体系,推动税费征管工作回归到税收治理的规律性判断和驾驭上来、回归到依法治税的轨道上来,连续三年“零诉讼”“零复议”“零舆情”。
◆精诚共治格局有新突破。建立州县两级“检税联络办公室”,加强诉前调解、诉前磋商,探索“税务+检察”协作模式。在天柱县试点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联合医保、人社部门推出“一次排队、一窗受理、一套材料”缴费服务,入选贵州省“一县一试点”项目。
◇全力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工作部署和州委州政府任务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立足把握“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抢抓“桥头堡”政策机遇,全力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强化以税咨政亮点频出。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和“桥头堡”政策发展机遇,与佛山市税务局、州工信局建立联合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机制,全年撰写207篇税收分析报告,有力服务党委政府发展决策。
◆助推乡村振兴卓有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州税务系统519名帮扶干部(第一书记26名、帮扶干部13名)对口帮扶54个村、5698户、23257人,直接投入帮扶资金81.46万元,协调项目资金271.3万元,帮助发展产业17项,州局机关党委荣获“全州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
◆推动营商环境向好向优。围绕“贵人服务·黔诚税悦”品牌创建工作,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兑现承诺 惠企纾困 提升满意”“政策找人、精准服务、推动发展”“保护合法 维护权益 修复信用 推动发展”3次千人大走访活动,累计走访服务56572户(次)纳税人,帮助解决问题困难335个,补评纳税信用11户、复评56户、修复11户,累计通过“银税互动”帮助1093户(次)纳税人获得无抵押贷款7.6亿元。
第四章 税费征管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划转任务,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圆满完成年度预期目标,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税保障。
◇减税降费落实到位
巩固拓展“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举措,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微信等精准推送政策312条、56.31万户次,开展“政策找人、精准服务、推动发展”千人大走访,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2.18亿元,切实为市场主体强信心、增动力,切实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税务执法刚柔并济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相关文件精神,在省局、州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把依法治税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努力提升全局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防范执法风险。
◆统筹指导规范税务执法。认真梳理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业务操作流程,分析强制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形成欠税清收工作操作指引下发基层税务局,防范因执法不当带来的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加大税收强制执行力度,及时清收欠税确保税收任务完成。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让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全州税务行政执法流程,优化执法方式,提升全州执法整体水平和执法满意度。
◆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针对国家税务总局14项“首违不罚”清单事项,法制部门牵头负责定期提取行政处罚和责令限改数据,筛选对比不予处罚数据,监督“首违不罚”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收集问题、解决问题,总结“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实中好的经验做法。
第五章 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税战略,为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搭建成长平台,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全州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人才动力。
◇队伍结构持续优化
通过搭建内外部干部交流平台,通过干部交流任职、挂职、跟班锻炼等方式,不断拓宽干部晋升渠道,助力人才多元发展。积极推荐领导干部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选优配强政治素质过硬、大局意识强、善于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局面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任职重要岗位,不断优化班子结构。
◇比学赶超蔚然成风
按照“春训、夏练、秋考、冬评”总体要求,建强“青年夜校”“晨学例会”“学习兴税”等线上线下学习阵地,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在2023年全省税务系统业务大比武活动中取得团体第四名的成绩,1人在全国税务系统“智税·2023”技能竞赛数据分析岗斩获第33名的佳绩,1人入选全国领军人才、6人入选全省青年才俊、12人入选省局人才库、10人入选省局兼职师资,新增“三师”等资格证书人才5人,新录用公务员结业测试排名全省第一。
◇选树典型成果丰硕
评选22名黔东南州第一届“最美税务人”,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最美”、崇尚“最美”、争当“最美”,牢固树立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风向标”,大力培育新时代税务接班人。2023年,全州税务系统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等集体表彰81个,荣获“贵州省三八红旗手”等个人表彰22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