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深化“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贵人服务”品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 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转发<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税函〔2021〕90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总局“送政策”“优体验”“助成长”三大主题活动,12项服务措施,细化落实全省“六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和优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通过部门间紧密协作发挥合力,让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企业,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拓展成长空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惠苗政策进万家”主题活动,开展宣传辅导专项行动
1.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项宣传行动。州级税务机关结合本地特点,组织业务骨干于7月10日前编制分行业、分类型通俗易懂的案例式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指南。县级税务机关联合同级工商联开展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指南等涉税宣传产品的宣传、推送。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精诚合作,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强对宣传产品的宣传推送,有官方网站的各级工商联设立“小微企业服务专栏”,州级税务机关也应优化官网“小微企业税费服务专栏”建设,依托“贵州省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分门别类精准推送税收政策,逐步将宣传重点向企业法定代表人、税务代理人覆盖,在提升知晓度的同时减少对纳税人不必要的打扰。
2.开展税收志愿者及税收专家顾问团专项辅导行动。各级税务机关、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好现有联络员制度的优势,将联络员制度延伸到商(协)会,及时交换信息,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工商联要配合税务机关从商(协)会中招募符合条件的税收志愿者,与税务机关、涉税中介机构中的“三师”人才、业务骨干及财税法律专家共同组建税收专家顾问团队,定期开展活动,为小微企业送政策、提供“一对一”政策辅导服务。税收专家顾问团队每季度至少开展1期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及创业辅导公益活动,根据商(协)会志愿者、联络员收集的小微企业诉求,适时开展“送政策、解难题、疏堵点”专项辅导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税收援助服务。
(二)围绕“助苗服务优体验”主题,开展便利办税专项行动
1.开展办税缴费服务体验日专项行动。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容缺办理”“首违不罚”等便民举措。要进一步优化领票开票服务,结合本地实际丰富发票申领方式,如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送达”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首次领票包邮服务等,便利小微企业领票用票;要推进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辅导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领开具电子专票。要加大智慧办税服务厅、智慧办税服务区的建设,引导小微企业办税人员熟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流程,用科技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各地每季度要组织开展1次“办税缴费体验日”活动,邀请企业法人、企业办税人员等参与,做好办税缴费便利措施推介,增强互动,让参与者成为便利办税的宣传员。
2.开展“政策红利清单送”专项行动。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引导小微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政策红利清单”,让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对于“享受什么政策、享受多少优惠”一目了然,帮助企业法人算好生产经营账。要结合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加强对纳税申报情况的分析,帮助纳税人查找“应享未享”等涉税风险,推送风险清单,辅导小微企业完善纳税申报,引导小微企业依法依规履行涉税义务,充分享受国家政策扶持。
(三)围绕“护苗成长促发展”活动,开展助企发展专项行动
1.开展“重点项目提优服务”专项行动。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坚持普惠性与指向性相结合,联合同级工商联,结合全国工商联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赋能行动,以贵州省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小微企业为重点,聚焦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重点项目提优服务”专项活动,通过落实税费优惠激励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
2.开展“银税互动”金融信贷产品推介专项行动。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联合我省“银税互动”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21年5月至7月面向持续经营时间2年以上、有应纳税额,纳税信用为A级、B级、M级、C级有融资困难(或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开展1期“银税互动”金融信贷产品专项推介会,围绕“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贷扶微”主线,持续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3.开展小微企业“问需问计”活动。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应多渠道共同开展小微企业“问需问计”活动,共同召开小微企业税费服务座谈会,直接听取小微企业税费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落实沟通机制
1.建立联络制度。黔东南州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黔东南州工商联商会经济协作中心牵头负责“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进落实工作。州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共同设立“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联络办公室,联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州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陈瑶、州工商联商会经济协作中心副主任李吉禄担任联络员,负责指导、跟进“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任务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小微企业意见诉求、存在问题、创新情况及时交换信息共同落实、反馈。
2.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应每年召开2次以上联席会议,邀请行业商(协)会、民营企业家代表等深度分析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涉税困难,收集小微企业需求、意见,互相交换信息,协调解决问题并及时反馈,督促工作落实。各级“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联络办公室每月进行至少1次小微企业诉求、建议的信息交换,并及时处理反馈。
3.建立涉税异议事项协调机制。小微企业涉税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联络办公室提出,对于通过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收集到的异议,工商联于3个工作日内与同级税务机关协商后依法处理。
4.建立小微企业诉求联动响应机制。“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联络办公室应按月收集小微企业涉税涉费诉求,对于通过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收集到的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工商联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同级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小微企业快速响应程序及时处理,确保“件件有回复”。
(二)强化责任分解,确保任务落细落实
各级税务机关、工商联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对接,强化《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工作内容的落实。各项行动措施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互相支持、同步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各级税务机关、工商联要加强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定期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监督管理格局,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确保各项行动举措顺利实施。各级“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联络办公室要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整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好做法、好案例,积极总结宣传创新经验,持续提升专项活动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