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
公 告
2018年第1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挂牌成立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和黎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黎平县国家税务局、黎平县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自7月2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设在黎平县德凤街道正阳路18号(原黎平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场所),联系电话:0855-6210481;并在黎平县德凤街道左平街23号(原黎平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场所)设置“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平街办公区”,联系电话:0855-6225050。
特此公告。
备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