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创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意见》(省委平安〔2020〕8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酒驾醉驾基层社会治理。
科学部署,精心组织
县局组织召开了“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深入推进酒驾醉驾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部署会。学习了省委平安〔2020〕8号文件,及时传达了县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县局实际有的放矢推进工作开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将酒驾醉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问题导向,细化、量化酒驾醉驾综合治理措施。分管领导每月对县局开展此项工作的措施进行一次集中研判,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提高思想重视,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相互监督机制,将治理酒驾醉驾和非职务违法犯罪纳入廉政约谈、谈心谈话的必谈内容,做到全覆盖,将各部门排查的廉政风险点作为切入点,打好“预防针”,注入“防腐剂”。
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六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通过传达学习,让全局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提高思想认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牢干部“思想阀”,杜绝侥幸心态带来恶果。
组织全体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签订“零酒驾醉驾”承诺书,要求干部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对严禁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和涉及“黄赌毒”等问题进行承诺,严格遵守,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建立共商共治、共建共享联动机制
将单位干部职工酒驾醉驾记录纳入对个人的考核管理,与县公安局和交通局形成联动机制,建立机动车信息台账,对县局干部“8小时外”生活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干部廉洁自律,自我约束。组织发动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和辖区宾馆、饭店、酒吧、夜市等场所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酒驾醉驾治理,形成全社会治理酒驾合力。(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柱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