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局频道 » 六盘水市 » 信息公开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18日 11:51:1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大道98号附1号,邮编:553000,电话及传真:0858-6238258,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批评和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根据税收工作实际,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结合疫情防控、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纳税服务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紧扣税务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时、主动、准确地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健全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信息化水平。2022年,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更好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成立了以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内各部门、各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严格履行信息报送“三审三校”审核制度,确保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高效,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拓展平台渠道。充分运用税企互动平台、税企微信群、QQ群等形式,第一时间传播税务声音,解读税收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知晓政策、办理涉税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要求,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强信息审核。依法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加大对各税务分局、局内各部门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考核监督,对出现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应公开信息、公开内容错误以及其他与《条例》要求不一致问题的予以绩效扣分,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三是提高监管质量。通过纪检组“专责监督”、职能部门“职能监督”、局内各部门“日常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0

第二十一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一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总局、省局、市局的相关要求和公众的诉求仍有差距。主要是存在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还需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的力度还需要加大的问题,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实际操作能力;二是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税企微信群、QQ群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提供政策服务咨询,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一是认真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时宣传国家最新优惠政策,加大对退伍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及特殊人群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围绕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推送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二)运用多种渠道提升纳税服务。一是通过“钟开云税课”开展7期直播课程,累计为4000余名纳税人直播讲解政策。二是开展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4期,共有140余人次参与,认真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三是加强12366纳税服务平台应对,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咨询问题,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及监督。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二是及时对本单位地址、电话等重点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纳税人缴费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三是坚持积极主动按时按要求公开,加强自查,接受上级监督及社会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116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