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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30日 15:54:36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的2022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s://guizhou.chinatax.gov.cn/)和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wd.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851-86846166),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乌当区税务局通过LED显示屏、公告栏、区政府门户网站、税企互动平台、“税务十点半”直播栏目等途径,主动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指南、税收工作动态、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等各项涉税事项,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和宣传,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实时掌握政策变化。2022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892条、行政处罚决定2343条、行政强制决定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乌当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及时满足申请人的合理需求。2022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乌当区税务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遵循“一事一审”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制定主动公开信息送审单,以信息提供部门自审、公开办审查、保密办审核等多环节履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乌当区税务局根据《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修订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定期维护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税收管理模块,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持续推进宣传公开平台“税务十点半”直播栏目,开展“非接触式”税收宣传,2022年“税务十点半”共开播35期,普惠纳税人7.5万余人次。利用税企互动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事项提醒、线上预约办税、在线取号、24小时智能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乌当区税务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乌当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具体如下: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形式不够多样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持续推进线上直播,规范选取公开信息,及时主动发布,提高信息公开的更新频率,确保各类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发布;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培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乌当区税务局按照《2022年贵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区局实际,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涉及退税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直播与线下走访等方式,精准推送已出台的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愿享尽享。二是定期更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有效宣传减税降费等重要税费政策。三是联合师范学院商学院、乌当区工商联设立“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税费服务站”,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助推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一是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公开等工作。二是对照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公开现行有效的规章、税务规范性文件。三是依托“税务十点半”、税视服务通、税企互动平台等“非接触式”手段,加强线上政策咨询服务,不断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

(三)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一是组织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学习,不断增强公开工作的规范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范泄密风险。二是利用各类公开途径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三审三校”原则,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客观、准确,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四)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一是在上级发布政策的同时,多措并举做好纳税人缴费人的解读工作,积极引导舆论,加大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信用信息公开力度,组织召开“问计问需”座谈会,为纳税人自主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提供便利。二是对照《2022年贵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认真梳理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解,推动落实落细。三是对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022年,乌当区税务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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