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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0日 18:39:33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的2023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s://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851-85207010),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南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推进各项税收重点工作,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积极参与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

南明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合法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注重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渠道等,对机构概况、部门规章、权责清单、税收政策、办税缴费措施等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规范发布流程,在办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时制作并留存工作底稿,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细化局内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线下线下发力,多措施做好主动公开

南明区税务局聚焦年度税收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税企互动平台等途径对外公开涉税政务信息,通过多渠道对纳税人宣传减税降费有关政策。2023年通过微信或QQ开展税收政策宣传45144户(次),电话宣传辅导1668户(次),上门辅导1359户(次),税企互动平台直播42场次共培训8948人次,达到多层面、高频率、广覆盖的良好传播效果。

(三)推进平台建设,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2023年,南明区税务局持续参与推进平台建设,积极参与省、市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网站维护、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不断向省、市局推送丰富的税收宣传新闻稿件,充分发挥融媒体传播优势,传递税务思想,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政策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南明区税务局持续强化“互联网+纳税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深入推进“税费服务之家”建设,拓展自助办税区域,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依托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税视服务通等线上途径辅导纳税人了解最新涉税公开信息,2023年,南明区税务局在中央级媒体发表原创稿件5条,省市级媒体发表199条,在贵州省税务局官网市级频道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栏发表152条,在贵阳市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37条。

(四)完善申请流程,保障政务公开有效性

南明区税务局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遵循“一事一审”原则,规范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谁制发、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公开事项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按层级填写信息公开审核表。2023年收到由上级部门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南明区税务局设立了有效监督机制,通过多渠道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电话、纳税服务投诉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2023年南明区税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明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总体呈现稳步推进、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有以下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下一步,南明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省、市局融媒体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服务作用,多形式,多维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辅导力度还不够。下一步,南明区税务局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知识的专题培训,邀请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参与,提高群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明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南明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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