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税三稽公告〔2026〕36号
贵州博泰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115587255589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筑税三稽处〔2026〕38号)及《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筑税三稽不罚〔2026〕7号),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6年7月21日
告知事项
一、正式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538号金融商务区17号楼9层917室)领取。
二、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税务机关联系人:何旭、张陈
四、联系电话:0851-8856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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