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税金华园强催〔2026〕44号
贵州迈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115MAAJRFLA66):
本机关于2025年2月21日向你(单位)送达观税金华园通〔2025〕3039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缴清属期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31日教育费附加38185.71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欧阳开吉
联系电话:085182263857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906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赵丹青,欧阳开吉(黔税征520115200018 黔税征520115240020)
二O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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