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计划事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
1 |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普法任务落实 |
1、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普法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并向社会公布。 |
纳税服务中心、 法制科;各区(市、县)局 |
2025年3月 |
2 |
2、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及年度工作要点,与其他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
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市、县)局 |
2025年4月 | |
3 |
3、保障普法经费。 |
财务管理科、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市、县)局 |
2025年4月 | |
4 |
(二)组织干部学法,发挥法治建设引领作用 |
4、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的必修课程。发挥普法队伍作用,通过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面向全社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5 |
5、落实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结合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开展述法,把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
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
6 |
6、把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学法培训。每年集中组织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组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活动不少于2次。 |
组织人事科、纳税服务中心、法制科;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
7 |
7、推进并按规定完成学习兴税、法宣在线等平台的培训,参与法宣在线季度考勤及年度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95%以上。 |
纳税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市局各部门、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
8 |
(三)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8、印发《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普法活动。面向青少年,分层分类开展做好税收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和平台作用,并结合地域优势或特色文化,积极开展大学生税费知识邀请赛、税收普法研学活动等特色普法活动。通过座谈交流、走访调研、集中宣传、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合规经营专题宣传辅导,引导合规经营、依法纳税。 |
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市、县)局 |
2025年4月 |
9 |
9、大力宣传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围绕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并加大对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教育宣传力度,积极与纳税人签订《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承诺书》,在各个办税服务大厅积极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 |
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市、县)局 |
2025年4月 | |
10 |
10、多措并举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做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普法系列活动,推动民法典同税费征管改革、结构性减税降费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内容的融合宣传,提升纳税人对民法典和税收政策的理解,通过贵阳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各办税大厅做好宣传推广,促进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 |
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市、县)局 |
2025年5月 | |
11 |
11、组织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扎实抓好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将宪法精神与税法元素深度融合,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形式,突出税务特色。积极参与第四届贵州省“十大法治人物”推选和“法治建设创新案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宪法宣传质效,促进提高税务人宪法意识和公民税法遵从度。 |
纳税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各区(市、县)局 |
2025年12月 | |
12 |
(四)建设普法阵地,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
12、充分发挥和利用税收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加强对已命名基地的管理,组织开展普法视频展播、税收实践体验活动,积极参与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网络展播活动。 |
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13 |
13、持续推进网络普法工作机制,积极参与“E法黔行.网络普法看贵州”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依托网络普法矩阵,制作税收法律法规和税费政策动漫、视频、长图等普法产品,并在重要媒体、重要公共场所等持续宣传推广 |
纳税服务中心、稽查局;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
14 |
(五)普法赋能税务,筑牢纳税服务法治根基 |
14、按照省局工作安排部署,配合做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工作,推行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和合规经营案例宣传,常态化开展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
纳税服务中心、办公室、稽查局、纳税服务科;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15 |
15、加强在税务执法活动中的普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适用“首违不罚”的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和辅导,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争议化解中的作用。在行政复议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
法制科、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
16 |
16、深入推广征纳互动服务,稳步推进办税服务厅和12366一体化转型升级。持续做好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和可视答疑,为纳税人提供多维度办税缴费咨询辅导和税收普法宣传服务。 |
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
17 |
(六)其他重点工作 |
17、对标对表税务总局“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终期验收工作,深入查找不足,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提升普法质效。结合实际科学谋划贵州税务“九五”普法规划。 |
纳税服务中心、局内各部门;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18 |
18、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税法学堂”的宣传,更好展示青少年税收普法工作,每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优质图文信息、短视频、动漫等多元化产品不少于1篇。 |
各区(市、县)局 |
全年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