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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白云区税务局泉湖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024年10月15日 10:00:03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白税泉湖限改〔2024〕3360号

贵阳市白云区福源达建筑材料租赁站:(纳税人识别号:422123xxxxxxxx491313)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限你(单位)于2024年10月14日前责令限期更正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O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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