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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金华园税务分局

   2024年04月01日 14:54:0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金华园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观税金华园 税通 [2024] 0130号

贵州比比看酒业有限公司:

贵州比比看酒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115MAAJRAC54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钟世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观税金华园 税通 [2024] 0130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你单位主要经营白酒业务,持有“比比看”文字注册商标。根据国税发〔1997〕84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二)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加浆降度的白酒及食用酒精,需进行调香、调味和勾兑的白酒,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酒、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你单位持有“比比看”文字品牌,并销售此品牌白酒,应确定为消费税应税行为,应认定白酒消费税税种。

你单位自成立起至2022年10月开具81份发票,共215.21万元,价税合计216.24万元,其中开票内容涉及“比比看”酒类的合计发票13张,金额206750.49元,价税合计208242元。应缴纳从价计征部分消费税206750.49*20%=41350.1元,销售数量为606瓶/500ML,应缴纳从量计征部分消费税0.5*606=303元。请你单位自收到该文书之日起30日完成申报并缴纳税款。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事项通知书》即视为送达。正式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金华园税务分局(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8号1号楼912办公室)领取。

联系人:杨冠军、执法证件号码:黔税征520115210018

马浩源、执法证件号码:黔税征 520115230014

联系电话:15688018222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金华园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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