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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02月24日 23:18:5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税发〔2023〕5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各区(市、县)税务局,局内各部门、各分局、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税发〔2023〕4号),市局制定了《贵阳市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阳市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xls.xls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3日   

贵阳市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和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落实,制定贵阳市税务系统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和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总局、省局和地方政府对税收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推出6方面23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全力打造“黔诚税悦·筑税爽办”品牌,为贵阳“强省会”作出税务新贡献。 

二、行动内容

贵阳市第一批23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诉求响应提质。落实纳税人税费服务需求管理办法,按照总局要求开展好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工作,做好收集需求的分析及响应,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试点开展“税直达”研究,动态分析纳税人缴费人纳税缴费行为习惯,根据分析结果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建立落实常态化走访服务机制,分类分批开展大走访工作,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税企恳谈会等形式,面对面向纳税人展现亮点、坦诚难点、化解疑点、征求金点,提高服务效能。

(二)政策落实提效。做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监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重点优惠政策如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等监控力度,辅导纳税人依法依规享受税收优惠,对已享受优惠的纳税人适时开展后续管理,对不符合优惠条件但已申报享受优惠的,提示提醒纳税人更正,避免涉税风险,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根据税收新政、纳税人端软件升级及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贴近实操制作政策解读、系统操作类办税指南和宣传产品。配合总局、省局做好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工作,精准识别优先退税人员,进行提醒办理,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开展第3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聚焦纳税人关注,通过新闻发布会、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制作宣传产品等方式,借助税企互动平台、官微官网、“贵商易”等平台,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税费政策措施。

(三)精细服务提档。配合总局、省局,依托贵州大数据优势,筛选定位目标企业,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目标企业牵线搭桥,精准帮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面开展电子发票应用情况摸底,抓好实名办税规范的落实,提前筛选好参与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落实省局出台的我省开展数字化电子发票公告,根据公告和解读组织开展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内外部业务培训,根据问题答疑文档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工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充分运用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以“税务管家”的模式,多层次、多角度研判办税服务的堵点和难点,制定落实办税服务质效提升工作机制,优化办税资源布局、强化导税服务、实施首席代表和兜底服务、开展税费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针对农村边远地区办税缴费的难点和堵点,组建纳税服务工作团队,依托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个人所得税APP、支付宝、微信等移动办税缴费终端,深入乡镇街头和村寨设立流动办税点,开展税收宣传辅导,办理税费业务,解决农民应用网络办税能力不足及财务税务知识缺乏等问题,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在全市推行“助企店小二”服务制度,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为企业提供专员式、跟进式、常态化服务,以助企店小二的贴心、暖心、用心,换取企业的称心。

(四)智能办税提速。全面梳理纳税人基础信息、税务机构及税务人员信息,保障信息真实准确,确保能按照省局部署完成统一身份管理平台推广上线工作,统一税务信息系统登记认证体系,实现纳税人一个账户多个渠道方便快捷办理税收业务。试点推广“问办协同”,借助12366、电子名片、“税视服务通”等在线咨询渠道,通过语音指导、视频连线等方式,远程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费事项“问”“办”诉求,通过远程辅导、远程操作、远程解答,实现云端“手把手”“屏对屏”精准辅导。复制推广“微税厅”“零窗口”“一窗通办2+2”“一件事一次办”“跨区通办”“园区事园区办”。

(五)精简流程提级。按照总局、省局部署,探索创新方式方法,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按照总局、省局部署和要求,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税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开业登记、注销登记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开展变更信息数据同步工作,针对市场主体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梳理,优先实现法人基本信息、证件信息、电话号码、投资人信息等重要信息自动同步变更。按照总局、省局部署和要求,逐步开发上线个人完善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为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

(六)规范执法提升。推广运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做好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引导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前用好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总局、省局部署,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省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加强纳税信用动态管理,通过系统比对和条件筛查,关注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变动情况,以“数字治税”平台、“数智管理”中心等为依托,精准推送提示提醒,及时辅导纳税人发起信用补评、复评、修复,最大程度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成立“税务+法院”协作中心,全面优化司法拍卖不动产执行联动和涉税事项办理,进一步保障司法拍卖不动产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民事执行财产处置效率。探索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提醒和纳税辅导,以及大企业税收风险提醒、纳税辅导,进一步规范非强制性执法,保障纳税人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工作格局。全市税务系统要充分认识到“春风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贯彻“党建+”模式,把党建引领贯穿“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在攻坚克难和改革创新中聚合力、当先锋、作表率,推动办税缴费便利化取得新突破。

(二)坚持统筹推进,汇聚工作合力。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贯彻落实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纳税服务部门牵头抓好“春风行动”措施的推动落实,建立纵横联通的联络制度,对标对表跟进,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职责范围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春风行动”见形见效。各区(市、县)局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项行动,让便民春风四季长吹、常吹常新。

(三)坚持创新创造,推广特色精品。各级税务机关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在落实“春风行动”的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和地方特点探索创新,推出因地制宜的特色举措,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   

(四)坚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渠道广泛的“春风行动”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让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认同感更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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