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吕俊委员提出的《促进三胎政策落地实施 营造育儿友好型社会环境》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提案中关于“对三孩家庭所得税进行减免”等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规定,贵阳市税务局是税收政策的执行机关,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贵阳市税务局没有制定税收减免或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主动做好相关税收政策宣传,助力促进国家三胎政策落地实施,为营造育儿友好型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对有关建议,我局汇总后将向上级机关进行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