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四月,草木萋萋,学子济济。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里,税收宣传“春风巴士”驶进了贵州大学。在这里,花溪区税务局的税务干部搭建起了“普法驿站”,举办“法条抽读”活动,并且现场就个人所得税、社保医保缴费等问题答疑解惑,引起大学生、教职工踊跃参与。
活动设置在贵州大学双馨园,来往的大学生们纷纷驻足停留,参与抽奖。他们抽到的纸条上写有宪法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参与的同学需要大声朗读法条,与工作人员交流自己的所思所悟,即可获得阳阳公仔、税法集锦U盘、税宣笔记本等小礼品。“我抽到的法条是《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我自己是学会计专业的大一新生,刚刚接触到税收知识,慢慢意识到了税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想,依法纳税要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第一位参与抽奖的小张同学说完,周围的同学都为他鼓掌。活动期间,还有许多教职工、大学生前来咨询有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创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问题,现场十分火热。
据悉,花溪区税务局举办此次创新活动,旨在将普法教育带进高校。大学生群体因为面临兼职、实习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创业等“人生初体验”,不少是首次与税收打交道。为此,花溪区税务局“主动上门”,以形式活泼的活动,为他们带去了一节有针对性的“普法微课堂”,帮助他们将税收法治理念厚植于心。同时,也为教职工送去了“主动辅导”,并借机宣传非接触式办税,鼓励其以身作则,引领学生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
花溪区税务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未来,将继续着力开展启发式、体验式、互动式普法活动,助推“知法、守法、用法”风气的形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建设贡献“税力量”。(花溪区税务局 谭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