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社会保险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消费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税费相关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对象,涵盖全局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各类市场主体、纳税人、缴费人等行政执法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最新部署精神,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税收普法职责,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精准化、场景化、多样化普法活动,持续推进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四、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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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事项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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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统筹引领、,压实普法责任。 |
1.坚持党委对年度普法工作的统筹部署,按时制定、向社会发布本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
202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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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和其他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压实各级普法责任。 |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机关党委 |
2026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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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保障普法经费,统筹用于普法活动开展等工作,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财务管理科 |
2026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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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紧扣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
4.围绕第 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聚焦宣传主 题,开展引导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税官讲税法”、“税收第一课”等青少年税收普法宣传活动。 |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
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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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开展网络安全普法宣传,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
办公室 |
2026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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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组织开展 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推动民法典与税费争议化解、财产转让涉税处理等内容融合宣传,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法治素养。 |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局内各部门 |
2026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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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税法”主题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中心) 办公室 法制科 局内各部门门 |
2026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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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干部学法、筑牢法治根基。 |
8.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
机关党委 |
全年持续 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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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将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推动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
办公室 机关党委 组织人事科 |
全年持续 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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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把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纳入各类培训内容,推动税务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每年集中组织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和法庭旁听活动。 |
组织人事科 机关党委 法制科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
全年持续 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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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依托学习兴税、在线学法平台,组织干部开展日常学法和年度考试。 |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组织人事科 局内各部门 |
全年持续 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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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强普法阵地,厚植法治氛围。 |
12.制作税费政策动漫、图解、短视频等普法产品,在自有新媒体、主流媒体等平台持续宣传推广。 |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
全年持续 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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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在重要媒体、重要公共场所组织开展普法视频展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第一税务所 |
全年持续 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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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普法赋能服务, 夯实税收治理法治基础。 |
14.推进办税服务厅和 12366一体化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新 12366税费服务平台。持续做好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和可视答疑,提升政策知晓度。 |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第一税务所 |
全年持续 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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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公职律师跨区域统筹使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
法制科 |
全年持续 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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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打造“以案释法”普法品牌,持续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例,丰富“以案说税”等解读产品,通过反面震慑,促进全社会税法遵从。 |
稽查局 办公室 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
全年持续 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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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点工作 |
17.贯彻实施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 |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局内各部门 |
全年持续 推进 |
五、责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贵安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冉文霞
六、责任部门
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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