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安新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贵州省税务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黔税依法行政办发〔2021〕10号)相关要求,扎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序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度贵安新区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了《贵安新区税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贵州法治税务建设的通知》(黔贵安税办便函〔2021〕21号),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组织全局税务干部参加全省税务系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竞赛。全力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做到学思悟贯通。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
入纪律,严守依法征税收费底线。严格收入质量监控和考核,坚决杜绝收“过头税费”、虚增空转等问题发生。树立科学的收入任务观,规范健全组织收入管理体系,实行税种联动一体化管理,挖掘潜在税源。充分利用“税费收入管理监控平台”,加强日常管控,持续压实责任,确保收入质量稳定向好。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压缩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简化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的“零申报”资料报送。进一步降低办税缴费成本,大力推进税种、费种的合并申报,简并部分税种征期,有序推行财产和行为税10税合并申报,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2021年7月1日起对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有序开展联合抽查、帮扶式自查等工作。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设定依据、权责内容等变化,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报送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进行审核后对外进行公示。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扩容自助办税区的服务功能,加强厅内自助办税的引导服务,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实行普通业务“网上办”、申请事项“一站办”、上门事项“预约办”、退税事项“特快办”、审批事项“容缺办”,推出了发票免费寄递业务。推进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落实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推行远程办税服务,实现“零跑路”。落实留件办理、容缺办理,并将部分涉税事项继续前移至窗口部门集中办理,缩短办税流程。利用税银“微税厅”,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在银行网点就近办理涉税涉费业务。聚焦银税互动,持续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与7家银行开展合作,举办“春雨润苗助小微、银税互动促发展”活动,为企业和银行搭建信用合作平台。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税办发〔2018〕49号)相关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发前均对内外征求意见建议。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同级政府备案,并进行动态清理。2021年,贵安新区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一律主动公开。结合新区实际,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2021年,贵安新区税务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专题学习,熟悉掌握新修订的法条内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金税三期法制审核模块的应用。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税务“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组织各业务部门深入学习“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对处罚情况实时监控,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正确及时的适用该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完善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制定疫情防控制度,切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上报重大紧急情况。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工作,制定了办税服务厅办税拥堵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办税服务厅应急管理办法,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对大厅运行情况进行研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大厅正常运行。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贯彻落实行政纠纷化解机制,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妥善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维持我局零复议、零诉讼的记录。全面依法依规推进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加大督办力度,对重点信访举报件,加强催办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推行规范管理,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加强审核、考核及信访培训。落实落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质效。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内控内审监督。完善内控组织架构和内控制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落细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相关规范,明确部门职责、工作程序、标准,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规则,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加强各税种、各事项的税收风险管理,完善业务处理流程、畅通沟通协调渠道,搭建相互制约、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构建起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内控人员全覆盖的落实机制。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配合外部审计检查工作规范》要求,积极配合接受审计署昆明特派办2020年度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部门预算等情况审计,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逐项销号落实。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等重大服务举措,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建设。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按规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提升风控管理水平。将“以数治税”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用好用活第三方数据,对房开企业风险防控采取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管理全流程闭环管理。采用相关性分析技术设计了企业所得税主题风险指标,设计了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优惠类共计35个指标,运用分类分级定性定量思路和方法,对企业所得税风险分布有了初步的研判。积极探索推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税务,有效推动从信息化到数字化转型。
2.推进数据治理应用。深化大数据综合分析运用,提升管理水平及税收治理能力,加强税源监控管理,与湖北大学合作,结合贵安新区税源管理基础状况和突出问题,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建设贵安新区税源监控系统,实现税源精准定位及全景展现,并通过数据赋能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及税源管理漏洞,该系统已于2021年10月底试运行。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谋划和落实好推进依法行政、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2021年度召开两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依法治税突出问题。
2.建立高素质执法队伍。加大公职律师实践锻炼和统筹使用力度,积极做好缴纳会费、培训费、更换职业证等、组织培训考核等基础工作,并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全省税务系统“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其中两名公职律师在该竞赛中取得了个人赛全省前十名的优异成绩。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的培育训练,组织开展3次法治专题培训及测试,坚持以考促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高素质的税务执法队伍。
3.加强宣传报道。开展“访千企、听民意、办实事”“纳税人问需问计座谈会”等活动。扎实开展好系列税收普法活动,选派优秀税官走进学校课堂,进行税收普法教学,开展民法典知识及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发挥好“两微一平台”的新媒体宣传作用,主动发声,截至目前,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公告、贵安新区税务局随机公开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近30余次。加强与宣传部门、电视台等媒体的对接沟通,积极探索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媒体建立稳固顺畅的协作机制。
4.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将民法典宣传纳入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编印《民法典行政执法领域应知应会手册》,发放给干部职工进行自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平台进行日常学习。深入高校进行民法典宣教,编印民法典宣传折页,针对大学生开展民法典知识宣讲。在局内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将民法典与税务执法相结合深入讲解。通过微信、网站等转载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法典的解读和宣传短片。
5.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法治税务建设考核,强化税收执法督察,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突出新区定位,“收”“减”同发力。聚焦新区“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生态文明示范区”定位,聚焦税收主责主业,协同抓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推动税费收入质优量增。
(二)突出“四精”目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紧盯2022年税收征管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探索建立“一户式”“一人式”信息智能归集。建立税费监管联合激励、联合惩戒机制。持续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
(三)突出服务先行,强力推动“强省会”行动。坚持“领导到位、目标到位、政策到位、机制到位”,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新型工业化、数字经济、楼宇经济、园区经济等,坚持靠前服务,在“强省会”五年行动中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用好税收大数据,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为新区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深化“贵人服务”,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不遗余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