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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16:16:3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按照上级要求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2023年度工作实际,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沙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局、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2023年以来,我局全年共制发主动公开材料1881份,其中行政许可类836份,行政处罚类1031份,行政强制类14份。

(二)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常态化。我局始终将信息管理工作作为全局重要工作进行推动,对公文类信息、对外公开信息等做好备案,实现应备案尽备案、应公开尽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将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为指标纳入我局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压实考核责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监督作用。多部门协作对纳税人反馈意见、信息公开申请、投诉等进行处理,做到及时回应反映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其他方面。暂无其他方面情况,一是我局未设立单独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我局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1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扎实开展和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干部职工的专业性还不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掌握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虽然能够按照上级部署及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但没有主动走访调研纳税人想了解的信息内容清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加强。

2024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金沙县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稳步推进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理论学习。通过开展培训、学习、研讨等方式不断深化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知识的学习,让干部充分了解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坚持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走访调研,切实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问题,明确介绍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税费政策、促进纳税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2024年1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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