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省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
3.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4.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承担本级案件和辖区内重大案件的审理;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牵头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有关非税收入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5.第一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稽查局列名的大企业及其他案件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毕节市七星关区、纳雍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赫章县、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检查、审理、执行等工作。
6.第二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稽查局列名的大企业及其他案件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大方县、黔西市、金沙县、织金县、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检查、审理、执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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