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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赫章县税务局野马川税务分局关于贵州太子基服饰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2026年06月11日 11:11:2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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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经我局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赫野税20264656),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因你(单位)无实际生产经营地址,处于“非正常户”状态,且法定代表人拒绝到我局办公场所领取税务文书和提供固定邮寄送达地址,我局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赫野税限改〔2026〕489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赫野税限改〔2026〕489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纸质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赫章县税务局野马川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赫章县税务局狮山路办公区)领取。

联系人:王斌(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527190014)、刘艳丹(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527190055

联系电话:0857-3223870

特此公告

附件:太子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赫野税限改〔2026〕489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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