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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02月25日 16:52:33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毕节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贵州省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税务机关目标,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始终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征费,坚决杜绝收“过头税”、虚增空转收入等问题。树立科学的收入任务观,规范健全组织收入管理体系,全市税务系统坚持盯紧目标,压实责任,抓早抓紧抓实抓细组织收入工作。2019年税收总量持续保持全省第三,税收增速全省第二,比去年上升一位。不折不扣落实好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和税制改革任务,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促进转型升级、服务实体经济等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2.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延期缴纳税款的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19年第7号公告),推行审批事项办理承诺服务、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进户服务以及定期报告制度,审批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确保做到审批“零超时”。目前我市税务系统所涉行政审批仅为5项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度,全市税务系统作出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1990件,其中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审批12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869件;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审批1件;未发生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企业印制发票审批业务。  

3.强化税收征管。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制定了《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操作指引》等38个管理制度、办法、指引,从不同侧面对税收征管和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基本囊括了当前管辖的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涵盖了税收征管基本流程。规范统一了各行业各税种业务操作,为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提升征管质效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强化人员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五步工作法”,除常规集中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外,实施老带新,推广“师徒制”工作形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三是优化资源配置。突出税务机关的主责主业,适应机构改革后税源管理属地化需要,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于税收征收管理和服务第一线,优先配置于税收集中度高或税收风险大的纳税人。

4.优化纳税服务。一是推进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二是精简税费资料。精简报送资料,在2018年已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25项涉税证明;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定事项由限时办结改为即时办结,大幅缩短办理时间;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限,确保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10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实现了70%以上本级《纳税人办税指南》中所列事项一次办结。三是多维提速开票。积极宣传并辅导纳税人通过“多彩宝”代开发票模块进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推开网上代开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目前纳税人可以在“多彩宝”代开发票模块进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在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行业中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5.强化税务稽查。认真落实全市税务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稽查工作要求,以全面提升稽查工作质量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推动稽查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组织开展2019年第四批总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和省局2019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对6个集团企业共34户企业进行自查。我市共计立案查处虚开骗税案件65起,查结20起,移送司法机关2起;查实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8份,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20份,查实虚开普通发票200份,“双打”共计查补税款104.86万元,入库税款88.44万元。

6.扎实开展减税降费。一是完善机制,构建共治工作格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毕节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在毕节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采取多种方式持续为纳税人开展减税降费培训辅导,确保纳税人熟练掌握减税降费业务政策,全年共为419,074户(次)纳税人提供宣传辅导服务,其中,开展面对面培训398期,培训纳税人59,715户(次);通过短信、微信、QQ 等推送涉税政策信息309,793条。通过办税服务厅、上门服务等提供面对面辅导26,565个,提供电话辅导23,001个。三是突出精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县级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专项绩效考评办法》,分6个大项31个点对市局科室及县(区)局进行精准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全面完成。组建5个常态化的督查督导工作组,按季到各县(区)局对减税降费工作进行精准督导。四是紧盯重点,逐层压紧压实责任。开展减税降费“大清理、大排查、大走访”工作,走访纳税人3435户,了解纳税人的获得感。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开展减税降费自查整改专项再督查活动,全面查看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推进情况。减税降费工作在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和省委省政府大督查中均获得充分肯定。

7.深化税制改革。一是抓增值税改革。细化分解深化增值税改革10项工作要点和目标,明确责任人,划出时间表,列出任务图,对下加强业务指导,以实打实的“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一一落地。始终注重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用好用足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等手段,点对点、多方位进行纳税宣传。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增值税政策落实开展重点专项督查,精准锁定疑点,及时纠偏纠错,确保减税政策执行有力,减税红利真正释放。二是抓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通过业务培训、宣传辅导、优化服务等工作措施,狠抓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税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抓发票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发票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制定了《毕节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领用后续管理操作指引》《毕节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风险任务应对工作指引》,规范流程、创新手段、完善措施,持续防范增值税发票管理风险,提升基层税务部门增值税发票风险应对质量和效率。2019年全市共接收税务总局和省局推送的快反任务7批次,共涉及企业10户。其中,接收总局推送的快反任务4批次,涉及企业7户,均已完成风险应对。四是抓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制定《毕节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问题处理机制;制定了《毕节市税务系统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平稳有序做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舆情应对预案》,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涉费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序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舆论环境;制定《毕节市税务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毕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进一步规范征缴管理,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缴费服务,增强缴费人获得感。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完善我市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规范审查和立法前评估等环节,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完善立法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和公布程序,对相对集中的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及时反馈说明。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备案审查程序,我局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均在公布后30日内向省局备案,2019年度我局共发布涉税规范性文件1件。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做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的回复工作。健全审查专家库,邀请法律顾问为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提出意见建议。

3.完善执法配套制度体系。印发《毕节市税务局“规范管理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党的建设、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等标准,用制度管人管事,用规范引导人、约束人,促进新机构、新人员、新职责、新业务的快速融合。市局机关已制定印发行政管理、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制度77项,其中行政管理制度40项、业务制度37项。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完善了《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会议制度(试行)》等重大决策规则制度。二是调整充实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及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组织保障更有力、制度保障更完善。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法律顾问办公室关于规范法律顾问参与局内相关法律事务的通知》(黔税法便函〔2019〕31号)和《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税总发〔2019〕94号),把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截至目前,全市税务系统聘任内部法律顾问17人,外部法律顾问(含法律顾问单位)9个,其中外聘6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单位。2019年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威迪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审查合同80份,承办行政诉讼案件1件,参与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咨询论证会议1次,累计识别法律风险点10余个。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作为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依托信息化平台强化执法流程控制,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与时俱进,优化升级。2018年机构改革后,将原国地税建设的“三项制度”信息化系统进行整合优化,形成“三项制度”集成应用系统,于2019年2月14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依托金税三期,将三项制度与税务执法系统有机融合,整合数据资源,深化数据“聚通用”,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为新机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了更加成熟的信息化保障。二是加强调度,定期通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全市运用“三项制度”集成应用系统开支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2019年共发布运行情况通报15期,取得了良好的督促效果。全过程记录归档完成率从最初的19.66%提升至100%。三是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全市税务系统落实“三项制度”进入常态化,应公示未公示、应记录未记录、应审核未审核、逾期未归档等问题发生率大幅降低。新系统上线至今,全市累计对外发布执法公示信息85.55万条,完成全过程记录事项归档8.49万条,办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业务454条。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强化执法督察。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常态化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毕税办发〔2019〕36号),每季度在金三系统随机抽取各县区局管户30户推送,对纳税人从税种认定到注销登记的11个重点税收管理节点开展常态化税收执法检查。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二是强化工作督导。成立3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局执法进行现场督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及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征管和服务质效。现场督导收集到基层一线和纳税人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30余个,现场解决和释疑问题25个,对政策层面和申报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收集上报。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开展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通过严格问责,提高了税务干部对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的危机感、责任感、使命感。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完善知情明政机制,按规定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办理建议提案,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达100%。

2.加强内部监督。改进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县级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专项绩效考评办法》,分6个大项31个点对市局科室及县(区)局进行精准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全面完成。组建5个常态化的督查督导工作组,按季到各县(区)局对减税降费工作进行精准督导。纪检组根据减税降费总体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及工作清单,对10个县区局开展实施减税降费工作专项督查,分别对10个县(区)局班子进行减税降费工作专项提醒约谈,精准问责。

3.依法依规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认真组织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2019年组织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全面审理完稽查局移送的5件案件,同时积极配合省局开展机构合并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专项调研、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管理制度调研。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规定、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措施。2019年我局未发生重大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事件。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19年受理行政复议6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4件,驳回1件,审理完毕依法作出并送达行政复议决定1件。加强复议应诉基础建设,做好复议应诉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推进各级税务机关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运用复议意见书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进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局机关应诉案件“零发案”。全市税务系统发生应诉案件2起,开庭前原告撤诉1起,正式开庭1起,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全面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干部学法用法。一是党委带头,加强党纪国法学习。市局党委率先垂范,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知识、党内法规等内容进行学习,并持续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理论学习,要求党员干部每人每天学习分数不少于20分,让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干部参与,建立学法常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普法”“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完成“法宣在线”平台学法任务。做好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在市局组织的各项综合性培训中,将各项法律法规作为培训必备内容。全市税务干部利用“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学习涉税法律法规,举办一期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制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班,提高依法行政综合素养。

2.打造普法宣传亮点。一是树宣传形象,营造宣传氛围。继续以惠税宝、奇奇、羊羊等三个税收宣传形象为素材,紧扣当前涉税热点问题和纳税人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进行宣传,以图片、视频等形式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并协调市政府网站进行专题展播,进一步扩大宣传面。目前共制作减税降费视频、沙画、漫画、长图、政策解读图片等超过35个,市局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突破8000人次。二是打造普法教育示范基地亮点。有效发挥织金、金沙、赫章、大方等普法基地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谋划全国普法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织金县税务局普法基地依托党建开展普法教育经验得到毕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琨肯定。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常态化推进依法行政重大问题解决。2019年,市局党委听取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3次,一把手主持召开2次,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宣讲法治课1次。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抓住“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和监督作用,全体税务干部严守法律、规范和纪律规定,本单位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科学设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将法治建设纳入本级机关和对下级机关的年度绩效考核管理,法治建设相关事项在绩效考评中分值占比近50%。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9年,我局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 扎实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2月14日,市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成应用系统优化版全面上线,“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走深走实成效突出明显,助力推动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建设。3月中旬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领导赴毕节开展“三项制度”专项调研给予参会肯定;在4月下旬召开的2019年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部署会议上,我局“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5月份税务总局孙瑞标副局长对毕节税务系统“三项制度”工作经验进行了表扬性批示;6月13日召开的全省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部署会议明确,在全省税务系统全面推广运用我局建设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成应用系统。陕西省咸阳市税务局、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山西省临汾市税务局、毕节市发改委、黔西县发改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等系统内外相关单位已先后到我局进行交流学习。

三、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

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平稳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思维欠缺。部分干部怠于学习法律法规常识,执法不当时有发生。如部分单位行政处罚程序混用,达到一般处罚标准的未准确适用一般处罚程序。二是工作保障机制需要健全。因机构改革、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等诸多原因,税务部门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的渠道依然不畅,利用税收大数据服务纳税人以及宏观决策的能力不足,信息化建设对税收工作的支撑能力还有待增强。

下一步,我们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加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总要求,围绕落实我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聚焦建设“四型”税务机关总目标,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线,切实落实依法收好税费,带好队伍两大任务,突出约束税务行政权力、保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持续加强坚持法治引领、规范执法、制度创新和大数据治理,不断夯实基础,发挥改革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力争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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