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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09:58:53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2023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 (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1号。邮编:561000,电话:0851-33527719。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严格贯彻《条例》相关规定,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有效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网站信息公开。做好省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报送新闻动态、及时更新发布最新税收政策等信息内容。2023年度全市税务系统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通知公告、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以及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截至2023年底,安顺市税务局在门户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等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6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省局网站——市州栏目上发布通知公告信息225条、工作动态信息215条,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减税降费栏目发布信息102条。

2.微信平台信息公开。做好对省局官微内容的保障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内容,加强安顺税务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新发布最新税收工作动态信息,全年更新发布税收政策法规、税收热点等信息1146条。

3.新闻媒体宣传。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媒体的沟通。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强化新闻宣传。2023年,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中国税务报》《人民网》《中国税务网》《新华网》《多彩贵州网》《安顺日报》、安顺电视台等媒体发稿337篇。

(二)政府信息管理

始终遵循“谁主管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确保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对外公开发布,定期开展回头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顺市税务局网站和“安顺税务”微信公众号是安顺市税务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安顺市税务局安排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网站、微信公众号运维等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设置“安安说税 顺顺答疑”等专题专栏,进一步推送相关政策、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用心打造好为民服务“窗口”。

(四)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部门予以提醒并整改到位,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积极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机制还不够完善,政策解读精准度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关于政府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强化政府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传税费新政策、服务新举措。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级税务机关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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