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有序推进“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的开展,按照依法合规、有利于纳税人、有利于强化税收服务管理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公告》。
二、公布目录范围
本公告公布的文件为截至2023年7月10日以前,由原市地税局单独制定发布、贵阳市税务局制定发布和贵安新区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共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8份。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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