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网站地图| 网站管理| 联系我们| 网站建议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金融城一期商务区3号楼 纳税服务热线:0851-12366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9072网站标识码:bm29240003 黔ICP备11001206号-3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