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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9月1日起,这些契税文件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附目录)

发布时间: 2021-09-02 11:13:00 字体:[]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2504520
  • 信息分类: 税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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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契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契税法实施后,《公告》附件《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契税文件目录》所列文件或条款同时废止,具体有哪些?收好这张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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