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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01月29日 15:03:4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要求编制。所列数据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以下简称“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省政府大院7号楼,邮编:550004,电话(传真):0851-8690600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以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逐项对照抓好信息公开。一是抓好政策文件发布解读。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对税收最新文件、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及时转载总局税收政策解读,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展公开范围,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2019年,贵州省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89条(门户网站发布23538条、公众微信平台发布565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586条)。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力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设计投放宣传资料38种86.97万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966条。加强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及成效公开,对外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5128条,公布税收违法失信案件1058条,开展诚信纳税宣传30余次,通过“多彩贵州网”、“贵州新闻网”等新媒体报道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例4次。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优化不动产交易涉税办理,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提高出口退税效率,简化延期缴纳税款和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办理流程,推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无纸化,升级“最多跑一次”服务,办税缴费更便利。丰富自助办税服务,拓展自助办税终端业务,新增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功能,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两险缴费业务全省通办。开展大企业“新心通”服务。升级“税务信用云”,7893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凭借税务信用获批贷款41.68亿元。研发试点手机智能代开发票云平台,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建设“贵州税务智慧服务平台”,实现办税需求智能引导、服务资源智能调配、政策信息智能推送、服务质效智能管控。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公开招标项目41个,竞争性磋商项目3个,竞争性谈判1个,协议供货项目12个,网上在线竞价项目5个,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减税降费”税收政策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局长信箱回应纳税咨询890件/次;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办理全省“两会”涉税建议提案35件(建议8件、提案27件,主办7件、会办28件),按时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办理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及表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贵州省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件,办结20件,结转2020年度办理2件,未收到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探索政务信息管理,及时修订《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贵州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工作规范。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制定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办法,促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健康有序,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信息发布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批、后发布”、“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栏目设置、页面设计、功能建设、安全防护和管理监督,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将原有的政府数据、政务服务、政策文件等数据资源整合,实现为公众提供统一的、整合的、全面的、标准化的公开服务,达到便民服务高效化、政府网上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设需求,全面完成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二是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效应。推进新媒体建设,积极构建“网”“微”“端”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新媒体矩阵体系;利用平台辐射面广、获取资讯便捷的优势,及时将涉税信息、政策要点、政策热点等问题进行推送,让社会大众知悉。三是加快办税服务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服务值班岗、设置意见建议箱,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提升纳税服务热线与纳税服务平台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能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结合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三是强化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和目标考核。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拟发布信息的审核标准,既保障公民、纳税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又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共性、个性目标绩效考评指标,纳入省局对各市(州)税务局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5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20

13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47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2095.2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2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1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1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8

0

0

0

0

2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19年,贵州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在制度体系建设、主动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门协作配合的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和指导基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2020年,贵州省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重大税收政策和人民群众关注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细化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定期发送工作提示推送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加强机关横向和系统纵向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干部队伍素质。三是积极调查研究,提升服务指导能力。全面摸排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重点排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找准工作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全力服务好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贵州省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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