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根据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深化依法治税实践,为有效发挥税收职能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贵州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贵州省税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贵州法治税务建设的通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宣传”,着力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法治自觉。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做到学思悟贯通。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作为法治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培训班、讲堂、“学习兴税”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二是开展舆论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通过专题报道、组织访谈、开设专栏等形式,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措施和成效等进行宣传,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知识竞赛,邀请省司法厅、省团委等嘉宾进行现场仲裁和点评,进一步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律的普及宣传效果,引导干部做法律的信仰者、捍卫者、实践者和维护者。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21年,贵州省税务局聚焦组织收入核心工作,统筹抓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始终坚持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应缓尽缓,全力推动组织收入实现高质量增长,税费收入预期目标圆满完成。二是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根据不同的执法主体编制适用于各层级税务机关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政策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总局安排部署,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对我省延期缴纳税款的许可开展告知承诺制,减少证明材料。在全省推行容缺办理承诺制,在贵州省税务局电子工作平台开发容缺办理模块。四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共计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736户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345名。五是成功试点“说理式”执法,创新“帮扶式”自查执法,“无风险不检查、小微企业少检查、实体经济鼓励自查自纠”的执法模式初步形成。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积极配合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协助省人大调研和起草《贵州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草案)》,会同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开展纳税人调研座谈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21年5月27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通过。开展与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二是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备省局制定的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加强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工作,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确定性。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探索制定贵州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涵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保全、行政复议等内容。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交流,积极探索税侦支队建设工作,共同推进实体化机构建设,强化与省工商业联合会、民建贵州省委协作,落实好税收服务民营经济协作机制;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厅合作,建立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协作机制;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协作,依托“贵州税务信用云”,确保“银税互动”规范深入开展,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贵州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积极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广贵州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贵州省税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金税三期法制审核模块。开展法制审核共计341件次。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依托“税务信用云”,主动向信用中国(贵州)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推送A级纳税人名单、“双公示”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等10.6万条;金融机构为3.86万户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111.24亿元。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规范管理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落实落细《税务系统舆情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范涉税舆情管理,建立覆盖全省的税收舆情监控系统,实现了舆情信息全网监测、舆情信息自动推送及舆情信息自动分析,确保24小时“盯网”“读网”,牢牢掌握舆情处置的主动权,有效预防涉税负面舆情事件发生发酵。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行政复议执业规范。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推动“1+7”“1+6”制度体系落地生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层层举办“严管就是厚爱”主题宣讲,以案促改、以案明纪。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抓好年度政府信息年报编制工作。汇编2021版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税务机构信息、税务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不断规范和完善税收“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健全协同工作机制,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引导“黑名单”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全省税务机关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707户,撤出案件702件。
(九)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科技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持续扩容办税缴费“网上办”“掌上办”。截至目前,486项办税功能实现“网上办”,68项办税功能实现“掌上办”;社保缴费“网上办”22项功能全部实现,社保缴费“掌上办”27项功能全部实现。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在贵州“一云一网一平台”支撑下的省级层面的涉税涉费数据交换共享越来越顺畅,汇聚内部25个信息系统数据,打造了现代化“税收数据集市”,已获取外部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金融机构等36个部门数据8.81亿条。
(十)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作为“首要工程”深化推进,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上率下、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达96.44%;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开展公职律师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理论测试、实践操作、团体辩论等形式,提升公职律师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检验公职律师法治素养、法治思维,进一步展现新时代税务公职律师风采,努力打造一支能干事、能办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
二、下一步打算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提升执法温度和精确度,完善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公职律师咨询服务中心,及时妥善处理涉税争议。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依托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制定税务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更好促进税收职能作用发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