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税务登记 便民服务 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2022年04月29日 20:05:00 【字体: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网站管理| 联系我们| 网站建议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金融城一期商务区3号楼 纳税服务热线:0851-12366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9072网站标识码:bm29240003 黔ICP备11001206号-3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