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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扣缴单位一封信】

2020年06月15日 09:31:32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您尽快提醒单位员工按有关规定办理年度汇算,确保大家依法补缴税款、及时办理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产生税收滞纳金。

由于个税年度汇算在我国首次实施,建议您及时培训、辅导员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 //etax. chinatax. gov.cn)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或者您也可以帮助员工集中代为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地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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