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见证“科技入黔” 因地制宜推动研发创新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鼓励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自主创新的引导政策。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抽样2318户高新技术企业涉税数据,并走访调研重点企业。调研显示:贵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增强、研发强度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贡献突出。但也面临研发费用短缺、财务核算困难、成长后劲不足等现实问题,需持续关注解决。
高新技术企业呈现“三升一减”
截至2023年,贵州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318户,较上年增加454户,各项研发指标均呈向好态势。
研发支出提升。研发费用金额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标准。2023年,贵州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研发费用支出148.01亿元,同比增长4.0%,两年平均增速达到29.1%。
研发占比提升。2021年—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占贵州研发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49.5%、56.8%、60.0%,对研发创新贡献突出。
研发强度提升。纵向上,贵州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2023年的研发强度分别为2.6%、3.4%、3.6%,呈逐年递增态势。横向上,近3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强度普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税收优惠有效减负。2023年,贵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37.17亿元,同比增长19.5%,享受减免退税各项优惠超10亿元。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减负。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研发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调研发现,西部省份研发强度偏低,在推动创新要素集聚方面难度较大。
从研发投入强度看,2023年全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达到3.3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64%,全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平均研发强度接近9%。但贵州省平均研发强度在1%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平均研发强度均不足4%。
从政策吸引力看,截至2023年底,贵州省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约30户,侧面反映西部地区在吸引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孵化科技型企业方面与东部省份还有较大差距。
从中小微型企业成长性看,高新技术中小微型企业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金到位率等方面动力不足。贵州高新技术企业中,排名前三的大型企业贡献了43.7%的研发费用支出、20.5%的营业收入,一旦大型企业出现波动,中小微型企业难以弥补大型企业各项指标下滑造成的缺口。
在调研中,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反映,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困难。这是因为,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外,符合条件的企业通常同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必须将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与一般研发费用分开核算,以确保真实性。但税会差异导致研发费用归集比较复杂。贵州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表示,企业在实际归集研发费用时,面临会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不相同的情况,增加了企业的核算成本。例如,在人员人工费用方面,会计核算的研发人员费用包括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范围较广;税收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仅对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等进行归集,超过税法规定、不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在加计扣除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是对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进行归集。三者在内涵、范围上均不相同,企业需要针对不同的规定设置研发费用归集台账,对财务处理提出较高要求。
调研还发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延续规定也有待完善。根据现行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交申请。企业的研发投入受市场驱动,研发费用波动会影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延续。例如,贵州某新材料生产企业反映,企业高新技术资格2020年到期,但2019年受市场利好带动,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26亿元,当年度研发费用支出为2347.95万元,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研发比例不低于3%的条件。企业表示,在2017年—2019年,企业连续三年投入的研发费用共计9428.21万元,但研发产品一旦实现量产,客户如不提出新需求,企业短期内不会持续投入大额研发费用,因而造成高新技术企业期满后,未能满足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条件,导致企业在2020年未能延续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从多个层面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厚植发展土壤,进一步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建议国家层面适当考虑放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条件,将硬性指标转为综合评估指数。例如,对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这一认定条件,实施分行业、分地区、分规模的认定标准,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更适应地区发展及行业细分需要,更具针对性。建议适当放宽“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等硬性条件,对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微型企业实施综合评估,判定企业成长性,从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
推动校企合作,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建议省级层面持续推动产学研项目融合,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成功率。例如,遵义某新材料生产企业与贵州大学合作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企业可获得技术使用权,高校则通过合作研发完成科研项目。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可以让学术界快速了解当前产业需求,解决企业技术难题,进一步完成从研发到技术,从技术到无形资产的成果转化。建议主管部门设立研发项目资金池,帮助高新技术企业自筹研发费用,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项目的贷款利率,摊薄技术研发的融资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力度。建议科技、税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台账,针对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服务措施,定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台账填写等实务培训,提高企业财务会计准确度。根据企业实际,税务部门不断优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格式,制作研发费用归集指引,对企业无法归集的异议部分及时辅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减轻企业核算负担,鼓励企业应享尽享。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鼓励其在第二、第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减少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资金压力,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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