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提出发挥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近年来,贵州省白酒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发展质效稳步提升。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对“十四五”时期贵州省白酒产业发展状况开展调研,从加强行业税收监管、促进行业税收公平的角度,对进一步服务贵州白酒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
调研发现,不同类型企业存在税负差异。由于消费税实行“从价+从量”复合计税方式,从量税固定不变,生产低端酒的中小企业税负率结构性偏高。近年来“酱酒热”催生“全链条自产—半外购生产—委托加工—异地操作”等多层级组织体系,各省区间白酒行业征管模式存在差异,政策口径不尽统一,税务部门难以有效、全面获取并聚合跨区域的生产、流通商品数据和发票数据,难以精准识别异常交易和潜在风险。
目前,白酒行业在生产、流通环节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税务管理体系,产品溯源标准也存在差异。大数据应用精准度不足,白酒企业普遍存在多级关联销售、跨区域交易及内部往来等复杂业务模式,同时定制酒业务快速增长,部分头部企业旗下品牌多达上千种,多数品牌存续周期短、价格体系不统一,致使数据分析模型的指向性不够精准。新型渠道管理存在盲区,线上渠道已从补充销售路径发展为行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而税务部门对直播带货、私人定制酒等新兴销售模式尚未形成有效的征管手段。
笔者认为,须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的税收治理体系,以精准、智慧、联动的税收监管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夯实监管制度基础。重点围绕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定价、新兴渠道隐匿收入等突出问题,开展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联动管理,确保税收贡献与产业盈利水平相匹配。针对生产企业通过设立关联销售公司压低计税价格的征管痛点,建议修订《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推动核价机制从“人工主导”向“数据赋能”转型;建议完善白酒消费税申报表,及时掌握企业各类产品销售和关联销售单位信息;统一白酒消费税政策口径,防止政策执行偏差。建议调整从价与从量的比例关系,平衡高端白酒与低端白酒的税负水平,减少侵蚀税基的利益驱动。
实施分级分类治理。一是以“多级联动”为切口完善龙头企业治理路径。建立重点白酒生产企业“一企一台账”制度,打通省局统筹政策标准、市局聚焦风险研判、县局落实风险应对纵向贯通的“三级联动”监管链条。二是以推进“强基工程”为契机夯实中小酒企税源基础。对中小酒企财务核算、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涉税情况进行全面“税务健康体检”。制定《白酒制造业中小企业税收管理服务指引》,通过分析中小酒企的行业特点针对性提出管理服务措施,对集成的数据设置关键指标,强化风险管理。
提升监管技术水平。构建“生产—流通—消费”监管体系。欧盟为解决成员国间消费税商品流动的监管难题,建立了欧盟消费税移动和控制系统,防止税收欺诈成效显著。可以借鉴欧盟跨区域监管成熟经验,推动“一品式(一种白酒品牌一个税务编码)”数据归集应用,赋能白酒消费税管理,构建覆盖全国的白酒行业电子发票与全链条溯源管理系统,从顶层设计层面统一监管标准与数据口径,从生产端、流通端到消费端运用“区块链+物联网”技术,打造从“一颗粮”到“一滴酒”的全链条征管闭环。
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整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生产许可信息、环保部门的污染排放数据、商务部门的销售渠道数据、公安部门的打击制假售假等数据,为全面提升白酒消费税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推动白酒生产数据联网,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采集原料投料、酿造流程、成品产量等关键数据,为税收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源。通过接入市监部门生产许可信息、工信部门能耗数据,测算企业理论产量,并与申报销量比对,从根源上发现异常风险。推动产区与产区、产区与销区之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对跨区交易、关联定价实施动态监控。积极推动区域税收协同,建立白酒行业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统一和规范白酒行业税收征管。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阳市税务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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