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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2021年06月09日 15:39:3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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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有纳税人担心,合并申报后,如果漏报了税种怎么办,是不是要作废申报?这点,大家可以放心。

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分别申报各税种。

例如,某企业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月5日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这3个税种,遗漏了资源税,那么,该企业可以在纳税期限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或作废此前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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