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纳税人缴费人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及时响应和化解涉税费争议是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关键一步,也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为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拓展运用,以抓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落脚点,标准化搭建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实体化“涉税费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积极探索“113+N”工作模式,抓好部门联动、强化税收共治。
据了解,福泉市税务局“113+N”工作模式即建好一个调解中心,规范一套争议联调流程,打造法律咨询、定期联席、征管执法三支队伍,完善工商、人社、综治、社区(街道)等多个(N个)部门联动机制。其工作模式的理念是说清事理、讲明法理、兼顾情理,通过调动多元参与,让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通过12345热线,我不用跑来跑去了,一个电话就能回应我的诉求,太便利高效了”“多个政府部门服务,能感受到政府部门用心在解决问题,兼顾情理来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很暖心,感觉备受重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接连收到群众的表扬电话,纷纷对社会保险征缴争议调解工作给予肯定和点赞。
案源渠道多元化,让诉求“听得见、办得成”。福泉市税务局主动担当,站稳人民立场,多措并举积极响应纳税人缴费人的诉求。采用“12345+12366+办税服务厅”的响应模式,整合12345便民热线、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征纳互动平台等多个渠道,实现诉求“一口收集、高效办理”,确保简单事项马上办、复杂事项争议化解中心办、疑难事项协同办。2024年至今福泉市涉税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涉税费争议42件,纳税人的满意度达100%。
部门联动配合勤,让诉求“及时办,高效办”。涉税费行政争议的化解离不开多部门发力,多部门高效解决,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2025年4月,福泉市税务局受理一起社保费缴纳争议,投诉人表示其任职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多次与企业沟通未得到答复,希望税务部门能督促企业补缴社保费。由于事件涉及税务局、人社局和社保局等多部门职责划分,基于此,福泉市税务局迅速启动多元共治机制,按照涉税费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要求,对事件进行分级分类研判处理,由税务局、人社局和社保局“共同协作、积极沟通、调查核实、一对一辅导”为投诉人梳理矛盾、居中调解、磋商解决。最终由社保局推送补缴信息至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后,该投诉人表示:“税务部门的服务又好又快,依托调解中心,主动就地就近调解,不用行政诉讼就解决了问题,省时省力!”
队伍建设强有力,让案源“深思考、有效办”。福泉市税务局建立集“税法普及、税情收集、争议化解、法律救济、法律咨询、风险防控”于一体的涉税费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推动涉税争议及时就地就近化解。涉税费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员涉及法院、医保局、公安等多部门,内有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社区人民调解员等,形成强大的专业化调解力量。自争议化解中心运行以来,解决税费争议问题的速度和质量都明显提高了,纳税人对税务执法的配合度和税法遵从度也提高了。
下一步,福泉市涉税费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将按照调解程序和工作守则,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构建具有黔南特色的涉税费争议多元化解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福泉市税务局 肖娅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