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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税务:推进水资源税改革 助力绿色转型

2025年07月04日 09:33:4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强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鼓励企业提高用水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福泉市税务部门多方联动、凝聚合力,持续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贵州福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的企业。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实施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缴纳水资源税0.22万元,比上一季度0.12万元增长83%。

直观的缴税数据倒逼企业更加注重节约用水,激发了企业节水意识和动力。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说:水资源税改革让我们明白了节水和降本增效的硬道理,下一步,我们计划提升生产节水工艺,加大循环用水技术投入。

能快速高效推进水资源税改革,与当地税务部门的所作所为分不开。一方面,税务部门作为水资源税的征收部门,严格履行征管职责,按照税务征管、水利协作、自主申报、信息共享征管模式,积极与水利、财政、发改等部门开展沟通协作。明确水利部门作为重要协作部门,负责向纳税人出具审查意见,发布节约用水达到先进定额的纳税人名单,核定特殊情形下纳税人的取用水量等。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对承担社会职能和民生职能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的管理和信息共享,向税务部门按需提供财政拨款数据,便于核实合理损耗和扣除依据。多方的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了水资源税的改革,为水资源税的依法征收和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提供坚强保障。

另一方面,为了增强纳税人节水意识,福泉市税务局定期开展水资源税专项专题讲座,引导企业积极履行水资源保护责任。同时,走访水资源税重点纳税人,通过网格化咨询、线上直连的模式,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复杂业务咨询微信群,以沟通在线上的形式,构建快速响应、快速处置、快速解答的咨询受理、处理、反馈机制。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发放水资源税宣传册,助力企业顺利适应新政策要求,落实环保责任,实现绿色转型。

下一步,福泉市税务局将贯彻落实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借力税收杠杆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助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来源:福泉市税务局 胡双慧 舒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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