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633434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3-29 15:02:30 | |
文 号: | 财税〔2018〕26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
财税〔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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