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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63405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12-09 15:17:33
文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年12月09日 15:17:33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9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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