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税种分类 » 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3257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4-25 15:05:15
文  号: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2025年04月25日 15:05:15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