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60401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01-04-24 21:51:54 | |
文 号: | 财税〔2001〕76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 |
财税〔2001〕76号
海关总署: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继续执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具体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进口化肥税号如下:
![]() |
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