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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58800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08-09-19 09:08:57
文  号: 财税〔2008〕12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2008年09月19日 09:08:5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财税〔2008〕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八年九月十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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