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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62124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7-01 17:18:31
文  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9年07月01日 17:18:3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王军
2019年7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第38号、第44号修改)。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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