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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4895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6-20 16: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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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工程“久拖不结”实为偷税套路——揭开贵州福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税款逃逸真相

工程“久拖不结”实为偷税套路——揭开贵州福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税款逃逸真相

2025年06月20日 16:56:08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贵州福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雅居公司”)偷税案件。经查,福雅居公司通过设置往来款项掩盖工程收入等形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共计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489万元。针对其违法行为,安顺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5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工程完工却“零申报”,“久拖不结”背后是否有猫腻?

安顺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举报线索,“福雅居公司为安顺市L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L房地产公司’)提供园林施工服务的建筑工程已完成并交付使用,但未进行纳税申报,存在偷逃税款嫌疑”。税务人员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蹊跷:福雅居公司多年来“进项”比“销项”多出1500余万元,长期处于“只进不出”的异常状态。更奇怪的是,公司账面连年亏损却仍在正常经营,这种“亏本生意”明显不合常理。

带着诸多疑问,检查人员走访了L房地产公司,调阅了双方签订的园林施工合同,发现福雅居公司为L房地产公司A小区提供园林施工服务,合同暂定总价2011万元,未约定具体工期,仅以甲方通知为准,付款方式为按工程完工进度支付。然而核查发现,该项目早已完工支付,福雅居公司却从未确认过该项收入,账面上也查不到相关应收款项。公司法人解释称:“工程结算慢,对方一直没付款,所以我们也没开票确认收入。”

情况果真如此吗?检查人员随即调取了福雅居公司账簿资料,发现福雅居公司将承包的L房地产公司某小区园林施工工程转包给外省Z装饰工程公司施工,已向Z公司支付进度款1644万元,并取得9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蹊跷的是,对房地产公司方面却始终“未收款、未开票”。

“另辟蹊径”破迷局:完工不结算、收款不申报的套路被揭穿

面对企业不配合的态度,检查人员转变思路寻找突破口。在查阅企业账簿时,检查人员发现一个可疑现象:公司账上挂着187户家庭装修预收款,累计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这些钱就像被“遗忘”在账户里,既未确认收入,也未申报纳税。

随即,检查人员要求福雅居公司提供园林工程施工资料和个人装修资料,企业却以“资料丢失”为由拒绝提供工程资料。检查人员转而向物业公司取证,物业档案清楚显示,园林工程早已竣工验收,与企业声称的“工程未结算”完全矛盾。同时,通过走访福雅居公司承接的部分自然人装修业主,发现这些项目均已完工交付并入住,且业主已全款支付了装修费用。

通过追踪银行流水,检查人员发现更多猫腻:公司与关联企业存在异常大额转账;多名业主的装修款直接打入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公账与私账资金往来混乱。这些信息表明,福雅居公司通过三种手法偷逃税款案情已基本清楚:对已完工的园林工程故意拖延结算,不确认收入;将收取的个人装修款长期挂账,逃避申报;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真实经营收入。  

“事实法理”双管齐下 偷税企业认罪悔过  

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福雅居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低下了头。面对检查人员出示的银行流水、物业验收记录和客户证言等完整证据链,黄某终于坦白:“我们确实通过拖延工程结算、私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瞒了收入……现在想想真是糊涂啊!当初以为这样能少缴点税,现在不仅要补缴税款,还要交罚款和滞纳金,真是得不偿失。”黄某懊悔地说,“更对不起一直信任我们的客户,把公司信誉都赔进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教训太深刻了,”黄某表示,“以后一定依法经营,按时足额纳税,再也不敢动歪脑筋了。”

税务部门提醒:任何企图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安顺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法律规定,对福雅居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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