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43106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12-17 15:40:19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没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
相关问答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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