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借助办税服务厅、税企互动平台、税收政策培训分析会等平台按照主动公开要求公开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权益的信息。
二是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对重点工作进度、重大政策调整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定期、及时向社会发布。围绕增进社会共识,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宣传,赢得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单位地址、办公时间等,安排专人对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做好信息公开和维护。
二是加强公开平台线下延伸,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张贴税优惠政策、资料栏放置涉税宣传手册、办税指南等资料,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通过咨询电话等载体进一步做好政策解答工作。
三是结合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新媒体、电视台等渠道开展立体化涉税宣传。联合区社保局、区环保局和区医保局开展税费宣传直播。同时将政务公开嵌入到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中,组织人员办好纳税人学堂、税企培训会,持续拓宽纳税人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拓展信息公开外延。
2023年,我局未收到纳税人申请公开相关工作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及时回应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加强分析研究,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宣传报道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信息发布要求部门负责人把关,保密办审核,分管局领导签字,办公室统一发布。
三是坚持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机制,多途径、多方式听取干部及纳税人意见建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依规定依流程办理。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干部尽职尽责意识,形成层层联动落实的势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对照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制定下发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逐一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将全力落实“五公开”纳入全局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在办税服务厅、各办公区等场所对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人员情况进行公开,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对区局工作进行监督。
三是对外公开汇川区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网上办税清单、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人员岗位信息等系列与纳税人、缴费人息息相关的信息内容。
(五)监督保障
结合近年来人员变化,调整充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班子成员协同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尤其强化了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等职能,以便更好推动全局工作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45(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406(件) | ||
行政强制 |
11(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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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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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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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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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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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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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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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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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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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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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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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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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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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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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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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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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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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对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和税务系统对政务公开的要求逐一进行了自查整改。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提高大局意识、责任观念、担当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抓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积极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全面增强公开效果,强化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我局同时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围绕“十四五”承上启下深化政务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中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税收政策文件,开展深入解读。按照落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定期走访企业,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围绕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
按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指南,落实清单中涉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缴费人材料报送,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在办税场所设置公示栏,及时公开解读办税缴费服务的新措施、深化“放管服”,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堵点、痛点问题。严格按照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的要求,规范执法,并对行政处罚事项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通过办税厅多功能广告机及时公开贯彻落实“十四五”纲要涉税涉费的相关税费政策,主动公开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首违不罚”清单。
(三)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
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聚焦辖区企业的税费需求,深入了解了企业的行业分布、生产经营、税费缴纳、发展前景等情况,分析掌握企业特点和税费需求,倾听纳税人意见建议,切实为纳税人解决问题和困难,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税收服务工作,增强小微企业主体活力。2023年,我局针对辖区企业开展座谈15次、走访1.1万余户次。
依托海峰劳模创新工作室,建立了“1+1”服务机制,即一户企业配置一名税费服务专员和一个专业服务团队。为“小巨人”企业建立了“一户一档”成长档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将涉及到的优惠政策送上门,专人负责宣传和辅导,确保纳税人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在辖区广泛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通过税企微信群、QQ群、办税服务厅等途径,向纳税人发送需求调查问卷二维码,邀请企业积极填写问卷,掌握企业当前最真实、最急迫的需求信息。对调查获得的企业需求,安排专人认真梳理,分门别类进行回应。尤其对部分纳税人反映原材料采购难的问题,主动在辖区相关企业中进行搜寻、匹配,力求为供销双方“牵线搭桥”促成交易。
联合区直有关单位,组织业务骨干通过税企互动平台为广大纳税人上网络微课,通过直播的形式,共向2989名纳税人、财务人员详细讲解最新税收政策,告诉纳税人怎么办、如何做。接收并处理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和12345热线转办工单,做到条条有回复、事事有回应,2023年我局共收到并处理12366转办工单483条、12345转办工单271条。
(四)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重新梳理办税服务厅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办税厅和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进行调整,彻底放开前端,将依申请流转类事项(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收优惠备案、个体双定户注销等)前移至办税厅统一办理,实行集中审核审批,变流转审批为当场审批,变限时办结为即时办结。在办税厅设置复杂业务办公室,各业务部门派驻业务骨干,专门为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解决纳税人在不同部门间往返跑、多头找的问题。
对现行有效的规章、税务规范性文件及时跟进梳理,有失效和部分失效的规定及时通报给全体执法人员。按照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执法,并对行政处罚事项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发挥区局公职律师的专业特长,对单位重大税收业务提供法律意见,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2023年,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对本单位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重要业务类文件进行评估审查,对可以主动公开的及时进行了公开。根据税务总局要求,调整和完善了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法治培训6次。积极组织全体干部通过学习兴税等平台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guizhou.chinatax.gov.cn/,如需查阅本报告电子版,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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