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相关科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单位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承担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
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税政股。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实施办法;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负责进出口税收的相关工作;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实施办法;承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参与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本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其他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
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相关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承担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税源管理股。组织开展辖区内特定事项的专业化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财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优秀年轻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指导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办巡察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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