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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4日 16:37:33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共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15条、税务行政处罚1671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区局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共公示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46条。严格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让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充分保障其知情权、申辩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严格落实省市局、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通过办税服务厅、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双公示”系统等渠道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岗位职责、办税流程、随机抽查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清单信息,办税指南、减税降费政策等办税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规范事前公示。二是税务人员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着装、佩戴标识可能有碍执法的除外;在进行税务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税务执法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按规定时限、内容和有关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全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查”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对外公开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办税服务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纳税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省、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微信群等拓宽信息发布传播渠道,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各类涉税费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直接有效透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监督保障,抓好工作落实。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1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需同步报请上级税务部门和同级政府部门审核,审核标准和要求有差异导致公开信息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税收政策解读需进一步细化。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设定目标任考核规范时间节点督导,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畅通和上级税务机关、同级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协调审核标准和侧重点,提高信息公开审批效率二是提高公开质量,扩大覆盖范围。紧盯各项税费政策、法律、规章,税政股、法制股、纳税服务股和税源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研究,学懂、吃透相关文件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载体,依托遵义税务直播课堂办税服务厅学税堂、企业座谈会、税费优惠大走访等方式,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宣传和讲解,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guizhou.chinatax.gov.cn/,如需查阅本报告电子版,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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