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合力形成保障
为贯彻落实“五公开”相关要求,区局建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税务分局、局内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制,确立办公室牵头、编写,纳税服务股、法制股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全面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办税服务厅、报刊、政府网站等方式,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二)做好主动公开,保障信息畅通
2020年全年区局共主动公开行政许可1574条;行政处罚969条。严格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让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充分保障其知情权、申辩权。
1.机构职能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区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将区局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信息进行更新公布。
2.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开
(1)按月在办税服务厅公示栏进行张贴公告,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多渠道将该信息进行全面公告,让纳税人知晓其权益,主动接受外部群众的监督。
(2)2020年根据总局、省市局要求编制了税务系统权力与责任清单,并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布了区局权责清单,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及时公开“互联网+税务”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按照要求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进行清理,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布。
3.税收政策及办税流程公开
(1)税收政策公开及成效解读。一是积极发挥线上宣传优势,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税企互动平台及有针对性的电话宣传推广国家相继出台的多项优惠政策,拓展宣传面,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疫情期间,主动对辖区内10户重点企业进行走访,了解复工复产情况,针对疫情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宣传。重点行业企业走访90户,政协代表走访4户,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帮助解答咨询问题44条,通过微信群推送政策600余次。二是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通过“线上问诊”“线下走访”,打造“青年税宣队”,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线上问诊”宣传中,通过税企微信群收集到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办税疑难问题287条,并已全部办理完毕。“线下走访”宣传中,“青年税宣队”在宣传期间共计走访156户企业,实地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复销面临的难题,并结合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2)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及成效公开。一是及时通过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开办税事项,宣传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套餐式服务”,公开办税服务指南,按照办税指南要求统一收取资料办理业务,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加大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容缺办理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二是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公开。认真落实权利责任清单,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提升区局行政审批工作能力及水平,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窗口,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的税务行政审批模式,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公开事项清单190项,真真正正让纳税人少跑路,办好事。三是推广“互联网+政务公开”。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185个涉税缴费事项可在网上办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高效、便利的服务。大力推广“无接触领用发票”,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的宣传,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申领发票,实行发票“网上申请,邮寄配送”一站式服务,打造发票发放业务“零接触”服务模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多渠道无接触领用发票,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依托新媒体新技术,将税收政策、涉税操作、信息反馈、涉税培训等税务资讯囊括进短视频、H5、二维码等新载体内,及时将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到每一位纳税人,让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4)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纳税人、缴费人只要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扣缴客户端、个税APP等软件,均可全程在网上办理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税务注销即时办理等业务,对需税务机关核查的业务,纳税人可在网上申请,税务机关提前审核,有效缩短办理时间。目前有95%以上的业务可实现网上办理,让纳税人真实享受“网上一窗式、全程电子办税”的非接触式办税服务。
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区局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368380元,其中通过税务采购网平台批量采购设备合计29940元;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设备合计291000元;采购其他设备合计47440元;其余常用物品均通过税务采购网平台购买。
5.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区局严格落实省市局、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通过办税服务厅、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双公示”系统等渠道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岗位职责、办税流程、随机抽查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清单信息,办税指南、减税降费政策等办税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规范事前公示。二是税务人员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着装、佩戴标识可能有碍执法的除外;在进行税务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税务执法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按规定时限、内容和有关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建立制度机制,构筑管理运行轨道。制定详实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分解部门责任,形成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健全制度机制,使痕迹管理执法动态监控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形成征管规范优化、集体审议审批、执法透明公开、全程融合服务、风险全面监控的闭合流程,强化痕迹管理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的制度保障。
(三)及时解读文件,精准把握政策
对税收规范性文件或重大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不以转载上级解读材料或新闻媒体报道代替自身解读。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县税务机关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省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又确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区局未被授权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也未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故区局未制定过任何涉税规范性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157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43 |
817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31 |
969 | |
行政强制 |
5 |
0 |
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6838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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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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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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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不够完善、网站专栏设置不够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不够均衡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细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好、抓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税源单位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注重与保密工作相结合,做好公开文件的审核。二是抓好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大力推行和完善电子政务,搞好在线互动,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的问题,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时效性,争取在第一时间将可对外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上报。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人员调配,确定相关科室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培训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手段,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均按要求推进和抓好落实。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guizhou.chinatax.gov.cn/,如需查阅本报告电子版,请登录查询。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