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税一稽公告〔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下列纳税人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遵税一稽税通〔2025〕53号),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公告送达企业名单及告知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2月12日
公告送达企业名单及告知事项
贵州保服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MA7HHM2X07)
告知事项:
一、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十条等规定,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二、正式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白杨路198号,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稽查局审理股714室、716室)领取。
三、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联系人:审理股欧阳昌玉
五、联系电话:0851-2821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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