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局频道 » 遵义市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送达公告

   2025年11月11日 10:07:2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遵税三稽公告〔202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下列纳税人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公告送达企业名单及告知事项.docx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1110

附件:

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贵州亚欧远通贸易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7MAAL32W184

告知事项:

一、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二、正式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白杨路198号,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稽查局审理股715室)领取。

三、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四、联系人:审理股徐艾

五、联系电话:0851-282169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