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聂笃兴,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27;
持证人:赵云中,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51;
持证人:余洪波,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115;
持证人:罗孝强,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49;
持证人:陈杰,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55;
持证人:毛天嫦,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88;
持证人:旺国钰,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93;
持证人:应晓华,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96;
持证人:朱克荣,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100;
持证人:牟连刚,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104;
持证人:陈天良,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26;
持证人:陈书兰,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136;
持证人:马志,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21;
持证人:裴卫平,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25;
持证人:易波,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62;
持证人:陈迪,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71;
持证人:杨艳,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90;
持证人:莫丽筠,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240018;
持证人:刘畅,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240029;
持证人:张廷勇,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120;
持证人:周扶华,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116;
持证人:吴贵江,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45;
持证人:刘娇,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109;
持证人:王永强,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133;
持证人:王昌宏,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123;
持证人:王启云,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128;
持证人:张坤强,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59;
持证人:孙浩,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03;
持证人:张明益,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05;
持证人:胡祖炼,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60;
持证人:简进财,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61;
持证人:张皓然,税务检查证号:黔税征52030419006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播州区税务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