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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01月30日 15:18:06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的2019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856-3920731),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税务局的领导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畅通公开渠道,推进行政权力透明高效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日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更加多元,政府信息公开深度逐步延伸。

  (一)强化组织领导,公开力度持续加强。完善领导机制。始终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与税收工作一体运行,新机构“三定”后,县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建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监督领导小组,确保组织严密、保障有力。办公室牵头主抓,部门相互配合,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动的工作机制;充实人才队伍。始终坚持“人才兴队”的理念,建立宣传队伍,将思想觉悟高、责任感强、能力全面的同志充实到政务公开队伍中。注重新老结合,做好传、帮、带,积极利用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培训效果,队伍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强化考核监督。

  (二)建章立制,公开流程日益规范。完善公开机制。结合实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及责任,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强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统一公开流程。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统一公开流程。

  (三)畅通渠道,公开载体横向拓展。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积极利用本地信息公开资源,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更新了单位简介、部门设置、职能职责、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2019铜仁组工、多彩贵州网、铜仁日报、松桃网、电视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0余条,通过大厅政务公开栏公布政策资料30余份,公开重要会议议题10次,编发工作简报信息近100期。

  (四)阳光高效,公开深度纵向延伸。认真做好税收政策发布、解读工作,重点做好减税降费、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宣传工作,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信息条。全面公开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广泛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内容。强化公开内容的便民性。开展预约、延时服务,在1楼大厅、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政策咨询台,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全面公开办税流程、监督投诉渠道。走上街头向纳税人发放税收宣传手册,在新闻媒体播放税收宣传标语,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得到纳税人一致好评。强化公开内容的及时性。严格遵守政务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内、外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五)狠抓落实,及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1件,已于2019年7月26日回复了政协委员,并将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6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887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85200.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内容没有做到及时公开。二是公开程序还不规范。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结合廉政建设、税法宣传、纳税服务等工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意识,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责任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通过定期通报、督查督办等形式,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发布内容,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将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向公众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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